根据《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从个人会员中选举或推举产生。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的全体理事组成,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协会监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对理事会及会长会议工作实施监督,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协会实行会长会议制度。会长会议是协会的日常事务决策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负责。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协会秘书处是律师协会的执行机构,对理事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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