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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律协开展行业内部财务税收培训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01-04浏览次数:1645次

自2010年5月31日起,以国税[2010]54号文为标志,短短2年半时间律师行业税种由营业税变更为增值税,所得税征管方式由核定征收、查账征收并行变更为查账征收。律师行业税收体系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律师行业正经历改革的洗涤。为此,2014年12月23日,石景山区律师协会诚邀财务培训老师王昭辉来到石景山区律师协会,向全区30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及财务人员进行行业内部财务税收专项目培训。

上午九时,王昭辉老师以由表及里、从整体到局部的方式开展培训。首先,介绍了全市律师行业税收改革基础、实施背景;随后,逐一对营业税变更为增值税、所得税征管方式由核定征收、查账征收并行变更为查账征收等相关财务税收情况进行剖析;最后的讨论、提问环节中,老师针对律师所财务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与此同时,还结合全区律师事务所的情况,从风险防范、规范发票和入账程序方面,给予了大家相关建议,真正做到了因地制宜,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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