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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降低律师团体会费标准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12-05浏览次数:1341次

石景山区律师协会为更好地为本区律师服务、为争取律师利益,根据实际情况,于2013年3月向北京市律师协会提交了申请降低本区团体会费标准的请示。

石景山区律师协会通过对会员数量、业务收入的统计和分析,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认为应当尽可能帮助律师事务所减轻压力,降低团体会费标准,理由如下:1、原会费标准按区域划分存在问题,此标准以扶持律师行业发展相对较弱的区域为目的,而是否发展较弱,应以区域律师数量、业务收入为标准,而不应以城区和郊区标准进行划分。2、同时,优惠政策的实施,也将吸引其他区县律师所来石景山区注册,有利于平衡全市律师行业的分布。

通过我区律协的努力和协商,最终达成:自2014年起,凡在我区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均享受减半收取团体会费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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